关于宜黄县君源等两座水电站达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及《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与初级标准化达标认定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宜黄县君源、君山等2座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2座水电站均达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5日,如对上述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标准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抚州市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4-82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