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廖坊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与管理,在工程建设期间对进度、质量、概算实施有效控制,抓好计划的执行、投标、合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履行项目法人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职能。水库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公益性资产和资源进行管理,抓好防洪排涝的调度,协调与廖坊发电站的关系;负责廖坊灌区项目的申报、资产筹集、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工程建设和工程竣工后的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编在岗37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1148.8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经费拨款安排491.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76.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安排8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9.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48.83万元。其中:
按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7,农林水支出为1107.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6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0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2万元。项目支出54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3,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其他支出29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9.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0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7,农林水支出为1026.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0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2万元。项目支出46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9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3,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1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万元,其他支出21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9.46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1.2 万元,上涨 4.0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4.6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4.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15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项目情况说明
1.电排站(南城)电费
1)项目概述:南城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管理局主要负责南城县境内三条圩堤、六座电排站(河西上、中、下电排站、红光河电排站、新桥电排站、万年电排站)正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利用该经费及时缴纳局属六座电排站排涝所产生的电费。
2)立项依据:市政府办〔2008〕41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南城县廖坊水库防护工程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月据实向南城县供电局缴纳电费
5)实施周期:2021.01.01至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年度目标确保不产生欠缴电费停电而影响排涝。绩效指标一是及时按月拨付排涝电费;二是按要求、按质量完成年度排涝任务;三是加强值班检查,节约排涝电费,降低排涝成本;四是及时排涝,最大限度减少百姓损失,对当地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8.4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但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